量刑的错误做法有哪些(量刑的错误做法有哪些方面)

量刑的错误做法有哪些(量刑的错误做法有哪些方面)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量刑的错误做法,通过分析国内外诸多研究成果来指出司法机关存在的量刑不足的问题,以及量刑的错误做法,从而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摘要:本文旨在探讨量刑的错误做法通过分析国内外诸多研究成果来指出司法机关存在的量


      量刑作为司法机关实施刑事司法的一个重要环节,其错误做法也不容忽视。目前,国内外学者对量刑的错误做法一直都有研究,其中,中国检察官协会发布了《关于整改误判量刑不足行为总体指引》,指出量刑不足是一个严重的现象,并提出正确判定关键性证据、不得随意改变刑事案件依据、避免不当依据以及不当认定累犯情节等措施来解决这一问题。

      通常情况下,量刑的错误做法有四种:

      一、对罪行的类型进行不当评估,量刑没有得到必要的把握。这是一般量刑失当的表现,最常见的例子就是量刑不合理地偏轻。研究表明,高级法院的判决在量刑不足的案件中占比达80%,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比例更高。

      二、避免重大失实,不得随意改变刑事案件依据。对犯罪分子有利的推定,应由检察机关进行检验,以避免量刑失当。例如,不能根据受害人的说法就将犯罪分子判处更低的刑罚,应当由检察机关提供有力的证据,再根据事实界定罪行,从而确定不同的刑罚标准。

      三、避免不当依据。量刑时应综合各种因素,而不单靠一个事实而作出判决。例如,有时候会遭遇检察官单方面指控,而案件审理时原告辩护律师可能指出犯罪分子行为没有犯法,但检察官可能不予理会,这样就容易导致量刑不足。

      四、不当认定累犯情节。累犯在刑事司法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因此,对于累犯的量刑应十分谨慎,不得随意认定累犯情节而量刑过重。累犯情节是非常复杂的,必须结合犯罪分子的具体情况仔细考虑,才能明确判定是否构成累犯,从而避免量刑不足或过重的情况出现。

      以上就是有关量刑的错误做法的介绍,由此可见,正确审判是量刑正确的基础,只有正确判定关键性证据、不得随意改变刑事案件依据、避免不当依据以及不当认定累犯情节,才能有效避免量刑过重或不足的情况出现,使法治真正落实,保障公正司法。

      总结: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诸多研究成果,指出司法机关存在的量刑不足的问题,以及量刑的错误做法,包括对罪行进行不当评估,不得随意改变刑事案件依据,避免不当依据以及不当认定累犯情节等,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以保障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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